江苏省《用水信用管理规范》团体标准 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团体标准是团体按照团体确立的标准制定程序自主制定发布,由团体成员或社会自愿采用的标准。相对于强制性标准,团体标准具有制定周期短、灵活性强的特点,可快速响应创新和市场对标准的需求,填补现有标准空白,并定期组织复审,根据行业发展和市场需要,及时加以修订完善。
评审会上,专家组认真听取了编制组关于《用水信用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制定的背景和意义、工作基础及编制过程、主要内容指标及确立依据、实施推广建议等方面的汇报,通过质询、查看台账等方式逐条审定标准内容,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经讨论,专家组一致认为,该标准制定流程符合《江苏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的程序要求,条文表述规范,框架结构清楚,内容满足当前用水信用建设管理需要,同意通过本次技术评审。
下阶段,编制组将以专家组的建议和意见为指导,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梳理完善团体标准,形成标准报批稿提交江苏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全省发布、实施。
(江苏江南水务)